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6 12:27 浏览量:
(一)法律依据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二)监察对象
1.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2.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三)监察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四)监察事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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