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2 22:41 浏览量:
说明
为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体协商,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和衷共济、共渡难关,保企业、稳就业,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编写了本指南。
一、适用对象
本指南适用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下列企业:
1.已经复工复产或部分复工复产,但经济效益大幅下降、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的企业;
2.尚未复工复产的教育培训、住宿餐饮、房地产、文化旅游、体育娱乐、居民服务等企业。
二、协商目的
通过协商采取一系列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的稳定劳动关系措施,达到“保企业、稳就业、渡难关”的目的。
三、协商原则
1.遵循平等协商、协商一致的原则;365封号余额怎么办_365bet知乎_365bet中文资讯网
2.遵循和衷共济、共商共谋、和谐双赢的原则。
四、协商代表
(一)协商代表的产生
1.企业方代表。企业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
2.职工方代表。职工协商代表由企业工会确定或者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协商代表,由所在地的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组织企业职工民主推举,并须得到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女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职工协商代表中应有相应比例的女职工代表。
(二)协商代表人数
企业协商代表人数与职工协商代表人数对等。为提高协商效率,建议每方协商代表人数为5至7名,且每方应当确定1名首席代表。
(三)第三方指导
职工一方或者企业工会可以请求上级工会派员指导;企业一方可以请求企业联合会或者工商联、商会派员指导。
双方也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业人员作为顾问,参加协商活动。
五、协商内容
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建议重点就以下内容进行协商:
(一)适当降低薪酬。双方可以就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缩短工作时间、职工脱产培训等情形下的降薪幅度、降薪总额、具体降薪办法,以及停工停产情形下职工生活费发放标准等事宜进行协商。
(二)缩短工作时间。双方可以就常白班员工工作任务不饱满、轮班员工调整轮班班次、疫情期间居家远程办公等情形下缩短工作时间的具体安排进行协商。
(三)休息休假安排。双方可以就疫情期间停工待工员工灵活采取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先调休后补班等情形下的休息休假具体安排进行协商。
(四)适当降低福利待遇。双方可以就企业困难和停工待工期间适当降低福利费货币化发放标准、精简福利项目、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事宜进行协商。
(五)适当减员增效。确需采取减员增效措施的,双方可以就裁员人数、补偿标准、裁员条件、裁员名单、裁员程序等进行协商,制定裁员方案。
六、协商程序
1.发出协商要约。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发出协商意向书。鉴于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或者复工复产困难,需要员工和衷共济、共渡难关,建议由企业抓紧抓早主动向工会或职工协商代表发出协商意向书,协商意向书包括协商时间、协商地点、协商内容、本方协商代表等内容。
2.回应协商要约。收到协商意向书的一方应当在20日内予以书面回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回复时应告知本方对等人数的协商代表情况。
3.协商前准备工作。协商前,在不违反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企业应向职工一方提供与协商有关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面临的困难、克服困难需要采取的措施及采取措施后可预见的成效等资料;职工一方应向企业一方提供职工实际存在的困难、职工主要诉求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建议等资料。
4.召开协商会议。按照双方确定的协商会议时间、地点召开协商会议,就协商内容逐条进行平等协商,并做好会议记录。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召集和主持。因协商内容较多或协商一时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可以约定时间进行第二轮协商。
5.签订集体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签订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在集体合同上签字、盖章。
6.报送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后,企业应当在7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七、注意事项
1.协商过程中,双方应互相尊重、相互理解、包容互让,共同遵守协商纪律,任何一方不得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和分歧意见对外公开。
2.任何一方不得在协商和合同履行过程中采取集体停工、聚众滋事、损坏财物、人身攻击、打击报复等过激行动。
3.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改变合同约定内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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